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开展2018年“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我所积极参与全县3.15维权活动。运管所共抽调工作人员4名,组织辖区二类维修企业10家参加了维权活动,并将3月份作为“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开展维修服务活动。
“全国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已经持续开展了15年,在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修企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此项活动现已成为遍及全国、惠及百姓、弘扬正气、提升形象的行业亮点。
“全国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已经持续开展了15年,在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车维修企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此项活动现已成为遍及全国、惠及百姓、弘扬正气、提升形象的行业亮点。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要从以往的高速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民生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汽车维修行业更应贴近百姓,靠前服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号召,履行行业的职责。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用各项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因此,我们运政执法人员需要认真学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配套法规,切实转变传统的管理观念,提高自身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以适应客观发展的需要,建立正确的市场引导机制,鼓励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全面提高维修服务能力,以满足社会维修服务需求,保护车主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一步促进维修企业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理念、改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切实保护维修市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维修行业在社会上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