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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运输企业关心的15个重点问题

2018-06-01 来自:中国道路运输

        为充分履行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职责,向政府反映行业发展重大问题,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组织各会员单位研究提出本年度对本子行业或专业领域的发展或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大的一项热点、难点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在第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常务理事会议单元向常务理事进行了汇报。
        问题: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对推动道路客运企业转型创新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企业自主转型需求迫切,积极性很高,但地方行业管理部门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由于相关政策调整缺乏上位法支持和依据,依然存在不少政策障碍,整体推进工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建议: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营造良好转型升级氛围。一是加大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力度,及时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调研,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同时对于政策落实较好的地区给予表彰。二是根据《指导意见》,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更加灵活的扶持措施,鼓励正规道路客运企业转型创新发展,减少审批程序,允许企业先行先试,让企业自行设计服务产品,选择服务车型,为旅客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品质化出行服务。三是加大对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运输车辆非法营运执法力度,维护正规道路客运企业合法权益,营造道路客运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良好氛围。
        问题:由于物流标准面广、量大、内容繁杂,目前标准化工作相对滞后,突出表现为“两低两缺”:即物流设施和设备标准化程度低,基本设备缺乏统一规范、标准之间缺乏有效衔接;国际标准采用比例低,物流设施和设备大多只能内部自用;落实和执行物流标准化的政策缺,物流标准化体系存在条块分割、部门分割;推广和应用物流标准化的资源缺,包括营销人才、资金、商业模式、物流渠道等。导致物流服务浪费多、效果差。
        建议:着力解决物流标准化“两低两缺”问题。建议从物流系统的整体出发,制定其各子系统的技术标准、业务工作标准,研究配套推动政策。一是以集装单元标准化为核心推动物流标准化建设,带动以集装单元为基础的相关设施、设备、装置、工具等的标准化,即与之相关的包装、运输、保管、装卸与搬运等的标准化,进而推动物流整体的标准化。二是以配套政策促进基础性的关键物流标准的落实,研制税收、奖励、试点等举措,鼓励道路货运与物流企业参与物流标准化建设,参照国外先进、成熟的物流标准,废旧立新,推陈出新。
        问题: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立了“一车四级平台”监管监控制度架构,对保障危货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就小微危货运输企业而言,落实车辆动态监控制度企业投入较大,且因工作强度和专业性等条件限制,小微危货运输企业即便按规定配置2名专职监控人员,也难以保证车辆动态监控各项管理规定的全天候有效落实。
        建议:构建第三方车辆动态安全监测监控管理机制,允许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和操作规范,以及危货运输企业委托的相关事项,对危货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和安全管控,并视同于企业按规定设置的监控机构和人员,这样不仅可使危货车辆动态监控制度在企业层面真正发挥作用,而且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浪费、降低企业成本。
        问题: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道路客运站场已全面实施客运售票实名制。实名制使得乘客在购票、进站、检票等过程中较之前增加了手续,但黑车泛滥且无需实名制,导致客运站客源大量流失。另客运站在人力、物力上改造投入大,对本已困难的客运站带来更大经营压力。
        建议: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出台补贴政策。一是尽快出台客运售票实名制实施细则,明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客运站三方职责,以便更好推动落实实名制工作。二是由各地交通、交警、治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小组,在客运站周边、交通道口设卡检查,对站外上客、串线经营的运输车辆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加强黑车非法运营执法力量。三是公安部门协助设置临时身份证件办理专门窗口,畅通临时证件办理渠道,同时安排常驻人员协助落实“票、证、人”一致的查验工作。四是出台专项补贴政策,缓解客运站经营压力,确保实名制售票工作稳步推进。
        问题: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制度改革以来,由于出台的各项法规、政策、标准、《大纲》落实和监管不到位,培训主管部门和考试主管部门信息对接落实不到位等原因,严重影响了驾培行业的健康发展,驾培市场稳定问题形势严峻。
        建议:一是培训主管部门严格监督驾培机构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督促驾培机构守法经营。二是培训主管部门和考试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尽快完成信息对接。三是培训主管部门加强培训学时的审核,督促驾培机构严格按照《大纲》教学,确保《大纲》培训内容和学时落实到位,保证学员的合法权益。四是规范驾培机构的经营行为,制定对学时造假、恶性竞争、违规经营等行为处罚的规定,保护守法经营驾培机构的正当权益。五是加强基础性研究,推动驾驶人培训与考试更加科学、规范、实用和便民,促使驾培机构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培养合格的驾驶人。
        问题:网约车新政的出台,对促进网约车与巡游车的融合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两种业态的运营模式与管理政策各不相同,如何通过相关制度、政策调整和完善,使巡游车服务水平得以全面提升,是社会普遍关注、行业急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建议:完善巡游车运价、服务、客户满意度评价等政策。一是鼓励巡游车企业运用网约车平台技术,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巡游车运营效率,提升巡游车服务质量和监管水平,进一步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的融合发展。二是采用政府指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巡游车运价,允许巡游车公司根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设置多种运价,并与当地物价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燃料成本等数据建立联动机制;允许巡游车公司根据市场运营环境的变化,在政府指定幅度内自主调节运价,实现司机、乘客、企业各方满意的局面。
        问题:《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分时租赁发展。作为汽车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新业态,如何促分时租赁健康有序发展,是亟待主管部门着手研究的重要问题。
        建议:研究制定促进分时租赁健康有序发展管理规范、配套政策。一是在风险控制方面,通过建立人工审核、押金制度和个人信用体系等制度,加强对承租人的资质审查,降低分时租赁车辆被盗及发生治安案件、交通事故的概率,杜绝利用分时租赁车辆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二是在运营管理方面,提升系统优化、规则调整等技术手段运用水平,提高车辆运营效率,降低线下人工成本。三是在配套政策方面,研究制定分时租赁相关法规、标准,重点对分时租赁车辆停放、充电运维等难题提供政策支持,逐步加快分时租赁行业标准化工作进程。
        问题:2017年1月5日《TIR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TIR公约》的实施,将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缩短过境时间,提高运输效率,节约运输成本做出积极贡献。但由于实施工作需要发证担保机构、车辆审核机构、国内保险机构等多方协同配合,且工作复杂、政策性强,需要海关总署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和沟通协调,并对承担相关工作的机构给予具体指导。
        建议:建立《TIR公约》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和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尽快协商确定公约车辆审核机构,确定相关工作程序;二是关注公约实施进展和便利化运输的实施效果;三是在政府层面做好公约宣传和推动实施工作,并对相关执行机构提供支持和指导。
       问题:新能源汽车被列入《中国制造2025》,成为国家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行动纲领的重要项目之一。作为当前新能源客车主要代表的纯电动客车,目前推广普及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相关安全标准、技术管理规范等方面还有待健全。
        建议:一是完善纯电动客车生产制造相关标准。在现有《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两项车辆技术标准中,增加纯电动客车的专项技术结构、性能要求,同时增加相应的检测检查方法,加快纯电动客车生产制造的标准化进程。二是完善纯电动客车运营技术管理规范。《纯电动汽车日常检查方法》《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维护技术规范》对新能源客车日常的运维形成了良好的规范和指导。一些运输公司也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纯电动客车新能源系统维护手册,但新能源客车有别于传统客车,仍面临诸如车辆检测、维护、更新的操作与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纯电动客车运营技术管理规范,确保纯电动客车应用的安全、稳定。
        问题:目前城市公交立法相对滞后,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尚显不足。城市公交规划落实不到位、基础设施用地缺乏、专用车道不足、员工权益保障不健全、对乘客乘车行为缺少约束等问题依然突出。
        建议:加快立法进度,提升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保障力度。在现有《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基础上,加快制定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使城市公交在规划布局、资金投入、路权保障、用地安排、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有法可依,进一步规范城市公交运营和管理。同时,建议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提升公交出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舒适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问题: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需持有中客B1或大货B2驾照3年以上,通过申请增驾方可取得准驾集装箱牵引车A2驾照,年龄为24至50周岁;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这些规定限制了集装箱牵引车驾驶员的供给,集装箱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招聘难已成为困扰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建议:通过部门协调对相关管理规定做出合理调整。以提升驾驶员驾龄来保证高级别准驾车型驾驶技能的方法,虽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作为唯一途径不尽合理。因此,建议对相关政策做补充性调整,通过具备一定资质的教学机构开展相关专业职业教育,适当提高A2驾照考试取证难度等方法,适当缩短A2驾照的取证年限。此外,对于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建议区分违章情节,在确保驾驶员技能、素质不降低的前提下,以经济处罚加教育培训的方法,取代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行政处罚。
        问题:通行难一直是困扰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的难题,其中大件运输通行行政审批中网上提前审批相关规定和通行许可证办理时限,严重制约了道路大件运输生产效率。当前货主单位要求越来越高,各项成本持续走高,但运费不升反降,通行审批手续繁琐并且时间长成为影响道路大件运输企业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
        建议:尽快出台大件运输通行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道路大件运输通行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一是明确网上提前审批时,由企业将货物规格和拟用车型信息(不固定车牌号)递交审批,在领取纸质通行证前添加实际承运车牌号等必备信息,在发车前由起运地主管部门核对车辆、货物、许可证一致性的流程。二是细化做出通行许可的时限,对无需论证加固桥梁的长度超过28米、总质量超过10吨的超大超重大件运输,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根据跨一省、二省及多省,或者根据运输距离长短细化审批时限。
        问题:多地新近出台“限号限行”政策,使用成本增加、交通环境压力、环保出行的大力倡导等一系列条件的制约,加上保险商车费改政策、环保政策升级、互联网电商等新业态的竞争,形成了汽车后市场的新常态,各种新模式、新业态,更加激烈的竞争,对传统企业带来新一轮的冲击和挑战,原有经营体系将面临重新洗牌。
        建议:加强政策引导,推动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一是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升级。顺应政策导向,发展“4S店+综合品牌+专项维修”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二是促进服务模式升级。着手打造汽车服务企业服务品牌,形成有别于主机厂的差异化的服务体系和标准,形成独有的服务竞争优势,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三是利用互联网实现效率提升。扩大服务半径,缩短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快人力资源转型升级。回归初心、坚守品质是保持发展的根本,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围绕“育匠心、树匠人、出精品”,培养一支高素质、适应于企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品质。
        问题:近年来,以多式联运、联程联运、水陆联游等为代表的综合交通运输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彼此之间仍因运输方式、地域保护、信息互通等方面的因素,导致各种运输方式合作不够深入、相互衔接不够紧密、信息不够畅通,多层次、多方式、协调共促的高效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
        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构建综合运输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综合交通运输联系协调机制。树立大交通理念,建立公路、铁路、民航、城际和城市轨道、公交、出租车等交通管理部门联席会议,配套对口衔接、高层探讨、实施监督等相关制度,统一部署重大事项,实行交通资源统一管理、交通建设统筹规划、重大项目协调布局,切实打破各子系统、各地区间交通壁垒,实现各交通方式融合发展。二是打造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紧密衔接的综合交通枢纽。构筑“多式联运、无缝对接、零距离换乘”的立体式综合交通枢纽,实现旅客的“零距离换乘”和货物的“无缝隙转运”,提高综合交通一体化水平和集散效率。三是加快打造全国统一的综合运输信息技术平台。以大数据为支撑,切实打破行业和地域壁垒,让人、财、物等能够自然流动,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数据和信息共享,切实推动多种运输方式协同发展。
        问题:在当前企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文化与品牌的价值将得到进一步凸显。在整合区域资源、开拓新兴领域、开拓国际市场、实现跨界合作等方面,品牌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道路运输企业的文化与品牌建设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品牌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议:加强培训宣传,加快行业优秀文化品牌库建设。一是利用网站、杂志等媒体和相关研讨交流活动开展宣传,与文化品牌专业机构合作,面向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培训,普及相关知识,提高企业品牌意识和品牌保护意识。二是根据《中国道路运输行业优秀文化品牌库管理办法(试行)》面向会员单位组织申报行业优秀文化品牌,研究提出对入库品牌的宣传方案、鼓励措施和扶持的政策建议。三是每年度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会员单位文化品牌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和经验交流,对推选出的年度最佳文化品牌,向国家主流新闻媒体推介,面向全社会公开宣传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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