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维修企业、各县市运管所: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行业汽车维修应急管理,提高行业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定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保护人员安全为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级负责。
以交通主管部门为主导,企业积级配合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滁州市维修行业内可能发生的人为伤亡的事故、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以及特殊的气候(如台风、暴雨、洪水等)引起的紧急情况等的报警及处置。各县(市)运管所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预案制定和实施。
四、企业要求
汽车维修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车间主管要对维修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员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4、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5、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6、根据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相关安全目标,月度例会,保存记录。
五、事故报告与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生事故时企业应及时进行现场处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跟踪事故发展情况。发生事故后,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滁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