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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漆储存及使用安全守则

2017-07-17

贮存、使用及处理 
1 应存放于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
2 严禁在存放地和喷涂现场使用明火,现场必须配置足量合适的灭火器具;
3 存放地、喷涂间所使用照明设备及其它电器系统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储存间,调漆间需安
 
装合理的排风设备;
4 沾有油漆或溶剂的棉纱和碎布必须弃置于有盖的金属桶内并及时清理。
5 漆油存放地应相对隔离,避免儿童误取误食。
6 使用过的溶剂和废弃油漆必须倾倒于相应容器内并妥善处理,不可倾倒于下水道或土壤中
 
 
处理及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 避免皮肤接触;
穿着合适的工作服并配戴合适的手套;
使用适当防护油以保护裸露皮肤;
避免使用稀释剂洗手,应使用适当清洁剂。
2 避免眼睛接触;
使用或处理油漆、固化剂和溶剂时必须配戴护目镜;
 
如有漆料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并及时送医院治疗;
当使用2K(含异氰酸酯)油漆时,应使用供气式面罩。
 
3 避免呼吸系统接触;
避免处于充满漆尘或漆雾的工作间,且工作间应有良好的排气系统;
使用干式打磨或喷涂操作时,必须配戴合适的口罩;
喷涂含有异氰酸酯类的成份的油漆时,必须使用供气式面罩。
4 避免食用接触;
勿在工作间内吃、喝及吸烟,以免误食异物;
所有工作人员进食或使用卫生间前必须彻底洗手。
5 注意防火;
漆雾和挥发性气体是易燃易爆的,所有调/喷涂间必须装置防火设备,工作人员也必须具备正
 
确的防火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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