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咸宁市交通运输局举办聘任仪式,向来自社会各界的20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员颁发聘书。
据悉,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员聘任期为2年,为无偿的志愿活动,由咸宁市交通运输局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示有关信息。执法监督员要全方位监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为,收集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并及时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翚表示:“执法监督员是传递社情民意的重要纽带,我们建立综合执法监督员机制是推行阳光执法、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内在要求,是交通行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方式,是促进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
同时,吴翚希望各位执法监督员胸怀责任积极履职,瞄准问题积极建言,着眼长远积极献策,让执法监督工作“走心”“走实”“走深”。
据介绍,交通综合执法是咸宁全市五大综合执法门类之一,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于2023年2月24日挂牌成立。
支队以咸宁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行使全市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职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等工作。
支队成立以来,在咸宁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下,谋划推动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和行政检查工作,加大一线执法、联合执法、立案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交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监督员郝胜兰说:“执法监督员能够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地对支队的日常执法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既可以切实保障交通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等群体的合法利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阳光公正执法。又能向全社会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良好习形象,是一个务实创新之举。”
执法监督员高奎表示,今后将充分认识综合执法意义,并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监管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员的职责,维护执法公开公平,提高交通运输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咸宁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政委谭军号召支队全体干部职工经常与执法监督员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社会各界对交通综合执法的评价,要通过监督提升执法水平。同时,鼓励各位监督员深入研究学习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