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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023-09-12 来自:上观新闻

         今年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简称上海市交通委)通过专项教育、对照自查、问题排查、专项清理、案卷评查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上海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深入排查,对近两年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执法案卷和执法记录仪视频月度抽查和通报制度,排查信访投诉60余万条,全体执法人员围绕“逐利执法”等5大类问题,逐一开展“一人一表”自查;加强源头治理,对交通运输行业78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评估,提出清理意见;坚持开门整治,开展问卷调查4677份、调研走访1309次,召开座谈会69场,并针对企业、从业人员、群众等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更新执法举措,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自查问题主要涉及执法不规范方面,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市交通委聚焦“制度+科技”的双轮驱动,全面优化执法流程和方式方法,深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精准追究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责任,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上海市交通委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起草《上海市交通领域综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草案)》,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支撑保障作用。目前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计划于近期正式公布实施。
        针对调研走访中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简称执法总队)深入研究,今年6月份发布规定,对“无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巡游出租汽车”案件中符合要求的涉案车辆,最大限度缩短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行业营商环境。
        案件处理窗口是服务行政相对人的第一线,执法总队不断优化窗口服务,在实行案件处理网上预约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服务规范,进一步延长了窗口接待时间,并对窗口设置便民设施、便民信息公示等作出明确规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此外,执法总队深入推广说理式执法,对于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向当事人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告知书》,详细告知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后果,督促当事人依法自觉接受处理;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所作出的轻微不罚案件已覆盖地方海事、省际客运、道路货物运输、公路路政、停车场(库)等多领域、多业态。
        “检查码”规范执法检查活动
        目前,上海市正在推行行政执法“检查码”试点工作,上海市交通委为试点单位之一。执法人员凭“检查码”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检查现场,企业可扫“检查码”,核验检查任务的真实性和执法人员身份;检查完成后,被检查对象可扫“检查码”,查看行政检查结果,并对行政检查情况进行评议,执法监督部门可以依据执法评议情况,对执法单位进行后续督导检查。上海市交通委充分应用“检查码”效能,进一步约束和规范执法检查活动,避免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超限运输危害道路交通、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执法总队自2020年6月起,利用公路电子称重检测系统,全面实施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取证)工作。截至2023年7月底,已办结案件近3万件,执法监管力度大大增强。鉴于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取证)案件数量多、案情简单且大量涉案企业系外省市运输企业等情况,为方便当事人远程处理案件,降低当事人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执法总队开发了“全程网上办”系统,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完成证明材料提交、案件事实确认、执法文书签收、行政罚款缴纳等全部案件处理环节。该系统将于9月份上线试运行。
        此外,针对网约车非法营运难题,执法总队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梳理出违法线索,进行分类精准处置。对“高频接单、屡次违法、拒不改正”的职业违法对象,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对违法频次较低的行为人采取电话、短信、约谈等警示教育方式,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对符合资质申请条件的驾驶员,积极引导其申请从业资格,合规运营。执法总队还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执法联勤联动,从“源头+街面”两方面同时发力,加大对两客一危、网约车、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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