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打造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展示窗口
2023-07-06
来自:中新网四川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以下简称“M站”)经营,推进M站技术示范站(以下简称“示范站”)建设,引领提升汽车排放污染物治理能力,日前,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将创建一批示范站,打造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展示窗口,全面提升汽车排放污染物治理能力,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办法》明确: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泸州市汽车维修企业将全面排查和规范M站,并对维修场地、治理工位、设施设备、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服务流程等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立行立改、配齐设施设备、开展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同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对照《四川省汽车排放性能维修站(M站)服务规范》淘汰一批维修设备差、维修技术人员缺失、治理能力低、违法违规的M站。
《办法》要求:各区县交通运输局于10月31日前重新向社会公布本辖区M站名单,张贴于辖区机动车排放性能检测机构(I站)醒目位置,方便车主自行选择,鼓励技术力量强,业务量靠前的M站对照《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指南(试行)》,进一步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争创示范站。
《办法》提出:从2024年1月1日起,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遴选、创建一批示范站,引领全市M站发展,推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规范运行。
示范站创建原则。遵循企业自愿参与、自主开展、公开公正、择优遴选、动态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示范站需挂牌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示范站创建条件。要符合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要求,从事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经营业务2年以上,上一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在A级以上,上一年度承修车辆的排放性能复检合格率不低于95%,且未发生涉及维修服务的有责投诉。示范站的人员条件、设施设备、信息化应用、作业流程和管理制度等要符合《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指南(试行)》要求。
示范站申报评定流程。企业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向属地区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示范站评定申请,并报市交通运输局转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企业,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核定的,按照统一式样进行授牌,并向社会公布示范站名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