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省交通运输厅与苏州市人民政府举行共建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明确了争取到“十四五”末苏州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的合作目标。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铁路办主任吴永宏,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惠先宝,省铁路办总工程师史国刚,苏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潘国强,苏州市副市长施嘉泓等出席签约仪式。
苏州位于江浙沪的交界地带,具有通江达海的地理优势,在长三角城市群和全省沿江沿海开发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苏州大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建设投资长期居全省前列;沪苏通铁路通车运营,南沿江城际铁路、沪苏湖铁路加快建设,“丰”字型干线铁路网络加速成型;张靖皋过江通道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公路里程保持全省领先;苏州港吞吐量居全省首位、全国第六,集装箱航线实现对东北亚和东南亚主要港口的全覆盖。同时,在公共服务水平和行业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创建成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绿色配送示范城市、“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市等。
苏州市委市政府感谢省交通运输厅长期以来对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将以本次签约为契机,全力补短板、扬优势、促融合,积极探索基础设施立体化、数字化,运输服务品质化、低碳化,行业治理法治化、人性化,加快打造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全省乃至全国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省交通运输厅表示, 苏州交通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有基础、有条件为全省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探路示范。省厅将与苏州市委市政府携手,共同扛起“勇挑大梁”重大责任,切实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共同高质量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助力苏州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美窗口”。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构建面向世界双向开放的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通道、打造辐射全国一体融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完善人民满意便捷高效的现代化客货运输体系、探索先进适用智慧高效的现代化数字交通体系、健全科学高效协调创新的现代化交通治理体系等五个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共同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