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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2021年度报告

2022-02-17 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为主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将年度任务与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与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密结合,用实际行动为谱写交通强国河北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河北省公路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7个集体、4名个人获省部表彰,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做法被省部肯定表扬。现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年度工作会议等形式始终强化、持续深化,常讲常学法制、常抓常促法治。二是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工作列入日程、抓在手上,党组会专题传达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审议《法治交通五年实施方案》。组织进行12.4集中宪法宣传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抓好自查督察,省市两级下沉督导431次、暗访基层站所1297个、发布政务信息3624条。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经验宣传力度,注重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唐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预算的典型经验被交通运输部推介全国。
        二、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
        一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编制完成省级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河北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行业发展并监督实施。全面推行清单制度,制定发布《部门权责清单》《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交通运输部分(2021年版)》,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交通运输部分)》,权力运行更加透明高效。二是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减证便民”、简政放权,公平竞争审查2件、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14项、审批改备案1项、优化审批服务29项,“一网通办”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五级N同”。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打击黑车跨省运营长效机制、卫星定位装置监管关口前移务实措施。加强信用监管,编制并动态更新信用信息目录,汇集51.78万家企业、186万余名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实现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信息自动归集,在年终政务诚信建设评估中位列省直行政执法单位前列。
        三、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治理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
        一是全力推进立法工作。针对我省公路路网越来越密、里程越来越长实际,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力推进《河北省公路条例》立法。该条例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共10章70条,涵盖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保护、管理等环节,为推进交通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新时代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方向和路径,被提名全省十大法治候选成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就8部(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修订意见13条,废止厅发规范性文件5件。加强与京津交通运输部门的协同工作,开展交叉备案,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全面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三是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厅本级年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诉讼仲裁6起、出具法律意见39份、参与重要活动5起、开展专题讲座2次、办理其他法律事务9起。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拓展三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示范围进一步扩大、记录装备手段进一步完善、法制审核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主体、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要素全部公示到位,厅本级装备音像记录设备达到940台,重大执法决定100%进行法制审核。二是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提请省政府印发《河北省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为执法改革提供政策保障。11月18日,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省综合执法工作进入崭新发展阶段。三是深入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省部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推动下,扭住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5类问题,以“五场行动”为抓手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查摆整改问题865个,处理违法违纪案件41起,党纪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约谈通报处理98人,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部肯定,交通运输部向全国进行了推介。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实施新《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对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进行对照梳理,确保与上位法相一致。制定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开展“三个素质”“两个能力”提升系列活动,厅本级组织执法人员培训考试1060人次。依法依规探索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38项纳入清单的执法事项实行轻微免罚、首违不罚。
       五、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坚持“三级联调”,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裁决工作,制定裁决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在已办结的行政应诉案件中胜诉率继续保持100%。三是统筹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明确6项重点任务、5类主要对象、3个步骤安排和5项保障措施。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开办线上课堂,邀请专家以案释法、现身说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厅机构改革实际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加强考核督促。厅领导定期出席新闻发布会,做客“阳光热线”“阳光理政”等栏目,带头宣讲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行政执法机关考核评议制度,畅通12328监督举报电话渠道,及时处置行政执法问题线索5538件。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开展常态化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要求,配合开展好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积极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落实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开通省级投诉举报平台,处置问题线索313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发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厅本级答复公开申请25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
        七、加快建设数字化政府部门
        一是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通与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技术壁垒,实现实时通联、协同联动。完善大件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实现实时网上查询,厅本级办理许可21余万件,全部数据回传。结合许可申请实际,做好移动端延伸工作,通过手机APP,实现“掌上办”“指尖办”。二是加强政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认证,制定《河北省交通运输数据交换共享管理办法》,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大数据整合共享。及时向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双公示”信息21万余条,向网信办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推送15类178项8691万条数据。三是推进执法平台建设。完善拓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体系格局初步形成。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
        八、关于2022年工作谋划
        一年来,法治交通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先进,仍然存在着执法规范化水平不高、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任务落实不细、执法队伍本领不强等工作短板。2022年,我厅将紧紧锁定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目标,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法治体制机制为保障,以落实好《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为主线,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高行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一是常态化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工作。巩固和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常态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做到问题查摆整改常态化、提升人员素质能力常态化、正风肃纪常态化。二是做好《河北省公路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做好省市县公路发展规划编制、报批、发布工作,高质量落实公路建设实施项目法人负责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三是落实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年度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各级培训、督察、考核重要内容,坚决树牢法治思维。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部门“一个机制七个体系”,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除许可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更多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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