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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象山两地完成机动车维修电子合格证试点工作

2021-12-07 来自:宁波公路

       “维修企业多小散弱、车主服务体验差、行业协同管理弱”一直是维修行业的“通病”,也是居民消费投诉新热点和行业治理顽固难点与痛点。为此,我市开启了维修行业数字化改革工作,努力打造“阳光维修、优质服务、透明消费、高效监管”的行业 新环境。
        “车主维修数字化新体验”作为维修数改重要应用场景,重在解决车主维修体验差、服务质量无保障及投诉维权难等困扰。维修电子合格证作为维修数改的切口,以 “一修一证一码”的方式给车主提供线上支付、评价、投诉、维修记录查询等服务功能及权益保障,发动车主监督规范企业,引用消费者评价及投诉数据,完善企业诚信及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目前,象山、宁海两地维修电子竣工合格证试点工作已结束。那么两地工作落实情况如何?相关做法有哪些?工作难点在哪里?
       宁海县试点工作做法与成效
        一、对维修企业签发竣工合格证情况进行梳理,对未按要求落实签发竣工合格证的维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维修竣工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制度、依规签发竣工合格证。
       二、通过信息化系统定期检查维修企业后续落实签发竣工合格证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提醒企业合规经营,对拒不改正的企业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三、继续加大力度,推动县内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应用宁波市汽车维修服务平台,提高企业维修数据上传 率。
       四、加强对维修企业的帮扶指导,维修企业可通过“宁波市汽车维修服务平台企业端”小程序“竣工合格证”模块完成线上合规申领及签发,主动向车主提供,接受车主线上服务质量点评。
       下一步,宁海县将逐家检查各机动车维修企业是否落实电子合格证或保证卡的签发,继续提高宁波市汽车维修服务平台数据采集的效率和质量,推动机动车维修信息的公开透明。
       象山县试点工作做法与成效
       为推动政策落地,做好试点工作,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实现三步走政策。
        一、加强政策宣传。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统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资料和信息。《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维修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工作前期,相关政策在微信群里提前告知维修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负责人自主填报。
       二、加强政策帮扶。部分企业对竣工合格证填报流程有困难,我中心工作人员编写《电子竣工合格证操作流程》发放给企业,并且开展“一对一”讲解工作,上门对企业做好帮扶和督促填报工作。
       三、加强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及时提醒企业合规经营,按规发放电子竣工合格证,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交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下一步,象山交通部门将站在数字化改革的高度,全力做好机动车维修电子合格证试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覆盖所有备案维修企业。
       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维修电子合格证”应用模块,随后进行全市推广应用。同时,将为企业免费开发提供“智慧维修”一站式服务应用模块,帮助企业实现车辆维修登记,电子健康档案上传、电子合格证申领、从业人员管理等一系列功能,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规范维修行业,提升维修行业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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