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网站
协会首页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资讯 /行业新闻

柳州对40项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双免”

2021-09-29 来自:南国今报

       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司法局9月10日联合印发《柳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试行)》(简称《清单》),成为广西首份以规范性文件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的免处罚、免强制清单。9月28日,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司法局联合召开政策说明会,向全市普货、危货、客运、公交、出租车、港口企业代表和司机代表全面解读《清单》,使相关企业、司机更好地了解和运用政策。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纠错容错机制,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走深走实,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司法局联合印发《清单》,向社会公布40项可以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相应轻微情节。
        说明会上,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罗耀辉介绍,《清单》明确b 交通运输市场领域依法可以免处罚或者免强制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所列“双免”事项涵盖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危险货物运输、巡游出租车营运、网约车营运、公路路政、港口管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等领域。
       “比如客(货)运经营者、网约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车辆在公路、公路隧道、公路桥梁上擅自超限行驶,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如果符合《清单》规定的轻微情形,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将免予行政处罚。”罗耀辉说。
       “但‘免罚’并不等同于‘免责’,对适用《清单》的交通运输市场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加强对违法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进行纠正教育,引导企业自律,同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活动。”罗耀辉表示,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进一步规范实施的程序,依法调查取证,加强督促整改,严格案件审查,规范过程记录,确保有据可查。
       据了解,《清单》自9月10日正式出台实施以来,符合行政处罚情形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免予行政处罚两起。其中,1起为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1起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起行为应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违法主体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办理申请已由发证部门受理,且其现场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此判定该案件属于轻微情节,适用于《清单》。”罗耀辉说,至于第二起,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对情节严重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经查,该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未超过5个工作日,因此判定为轻微情节。
        为依法规范实施免处罚免强制,加强后续监管,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清单》规定,依法开展对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对于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及时核查当事人整改情况,并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促进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清单》的出台,得到普货、危货、客运、公交、出租车、港口企业和司机的认可和肯定。
详情页广告(1)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5040913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技术支持:《汽车维护与修理》杂志社北京铭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