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员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章程》(以下简称“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协会以为会员服务为宗旨,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宣传行业的政策法规,推广行业内外的先进经验,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四条 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诚实守信,认同协会章程,并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自愿加入本会。
第五条 单位会员包括会长、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普通会员单位。
第六条 个人会员包括常务理事、理事、普通会员等。
第三章 入会流程
第七条 本协会采用在线入会申请与审核方式。
第八条 申请人通过会员管理系统提交入会申请材料,并可在系统中查询申请状态。
(一)审核通过后缴纳年度会费;
(二)取得会员资格后由本协会颁发会员证书及铭牌。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会员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协会的工作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与协会相关活动;
(四)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
(二)遵守行业公约,维护协会声誉与合法权益;
(三)接受协会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承担协会交办的相关工作;
(四)反映行业诉求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五)按时缴纳会费。
第五章 会员服务
第十一条 会员服务内容
(一)定期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会员代表大会;
(二)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政府部门委托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专项课题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三)组织会员参与编制相关团体标准及规范;
(四)组织会员参与协会年度计划内的相关活动;
(五)免费向会员单位提供协会会刊《汽车维护与修理》;
(六)针对行业关注、企业需求问题举办相关研讨和交流活动;
(七)组织会员单位参加、观摩国内外行业展览、展示和技能竞赛活动;
(八)利用协会官网及公众号为会员企业提供行业政策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咨询、信息服务等;
(九)开展相关法律咨询及行业研讨;
(十)组织相关行业培训及人才培养;
(十一)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各项行业活动及相关交流活动。
第六章 会费
第十二条 会费的收取、使用与管理按照本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及缴纳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会籍的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网络化服务。
第十四条 建立会员档案。会员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告知本协会,以便作对应修改并公告。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及时书面告知本协会,并退回会员证及铭牌。
第十六条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连续两年以上不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履行会员义务;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七条 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权力、义务自行终止,协会将注销其会员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本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