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改革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2021-02-26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部署要求,推动取消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切实减轻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负担,我省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全省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其中一种及以上车型培训条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为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主体,要按照新制定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规范开展培训,及时组织结业考核,实行“一次报名、一次培训、一次考核”。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具备培训条件的相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根据驾驶员提供的《结业证书》和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经登记并与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信息比对核实后,颁发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方案强调,对考试制度改革前后不同情况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申领,各地要参照交通运输部文件要求加强科学指导、分类管理。自2021年3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组织开展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方案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保障,抓紧实施具体事项,确保改革任务尽快落实落地;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交流研讨、总结报告;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改革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向省厅书面报告。
据悉,全省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落实落地后,将切实减轻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负担,方便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就业、择业,是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