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审计厅签订《青海省交通运输领域审计共建协议》
2021-02-04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为进一步促进审计监督服务职能与交通运输领域统筹协调,推动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形成更为有效的合力监管体系,规范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财务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行为,掌握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进展和管理现状,提高交通运输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交通运输领域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审计厅签订了《青海省交通运输领域审计共建协议》(以下简称《共建协议》),标志着两家单位在近几年共建合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拓展共建合作空间,完善合作机制,站在新的起点上在各自业务领域开展交流合作。
《共建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共建基础,结合近几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内部审计等工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签订的,通过搭建审计共建协作平台,建立健全领导沟通、成果信息共享共用、业务交流、审计整改及组织机构等五项主要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在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审计成果运用、审计整改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共建协议》提出,建立领导沟通机制,共建双方领导定期召开协商会,就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审计事项、内部审计工作等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建立信息成果共享共用机制,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建设项目情况、行业内相关督查检查情况及需关注的事项,以及最新审计规章制度、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审计工作最新动态等做到共用共享,在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互帮互助,加强协作。加强业务交流,省审计厅加强对省交通运输厅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重大交通项目审计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专家指导。加强审计整改,省审计厅对整改工作负有跟踪督促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及时开展跟踪督促检查;接受审计的交通运输领域各单位对整改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应认真研究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对其主管行业、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应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制度机制。
《共建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加大国家审计和行业内部审计的协同配合力度,提升全省交通运输领域审计监督质效,也有助于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探索并推动形成衔接顺畅、保障有力、配合有效的交通运输领域审计工作新格局,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风险共防、短板共补、工作共推”的共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