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审旗运管分局深入企业宣传交通运输部新规
2019-01-10
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规定: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1月4日,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的部署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乌审旗运管分局执法人员深入货运企业,采取发放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部新规;采用微信、QQ等社交网络宣传新规定;及时在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放置宣传材料,方便车主驾驶员了解新政策;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在报刊、网络、企业、办公场所、政务大厅宣传新的政策规定,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